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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原创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的通知》(〔2023〕1号)新旧政策对比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工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明确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2号)(以下简称“2018年2号文”)进行修订,制定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2023年1号文”)。本文对比“2023年1号文”和“2018年2号文”的条款内容差异,以供实践参考。

一、行文框架

对比发现,相比“2018年2号文”,“2023年1号文”的行文框架有所调整。原“2018年2号文”一共分为十七条,分别从“计收出让金的具体情形”、“计收出让金的标准”、“计收出让金的技术指标”和“其他”四个方面对广州市计收出让金工作进行规范;而本“2023年1号文”一共分为四十条,分别从“总则”、“出让金计收情形”、“出让金计收标准”、“其他情形”、“技术指标”和“附则”六个方面对广州市计收出让金工作进行规范。

二、行文内容

(一)“2023年1号文”首次提出3点“坚持”:

坚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和坚持敬重历史,实事求是。3点“坚持”是广州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助于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二)支撑产业发展,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

1、工业、仓储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工业、仓储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出让金;工业用地中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由“总建筑面积14%”调整为“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2、经认定为营利性用地的项目,将根据其建成后是否为整体确权而确定对应的计收标准,而整体确权不分割转让的按市场评估总地价的20%计收。

3、已供应的非住宅用地进行地价评估时应当进行出让年限修正。

4、地下空间按所在地段对应用途基准地价(不作基准地价系数修正)的一定比例乘以建筑面积计收出让金。

(三)以人为本,加大优惠政策:

1、2000年1月1日前房改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住宅项目无需补缴出让金。

2、明确“参照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历史解困房、安居房以及2007年12月18日之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均按房屋交易价格的1%计收出让金。

(四)完善多项计收标准,有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出让合同未区分各用途比例或建筑面积,项目用途按综合用途评估设定。

2、明确新型产业用地(M0)出让金计收时点的要求及计收指向。

3、完善了配套设施划拨与否的计收标准说明。

4、完善“2014年3月28日之前已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地下空间”不同界定下出让金计收标准。

(五)减少含糊不清的地价名词,应用性和实操性更强:

明确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时根据用地情况参考“市场评估总地价与划拨用地评估总地价的差额”或“总地价与原条件下划拨用地评估总地价的差额”计收出让金,减少对原“2018年2号文”此部分用市场评估单价还是用市场评估总价的猜测。

三、总结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1号)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更好地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编辑:黄焕标

审核人:王伟婷 林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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