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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09.07-09.13)

来源:??????2020/9/18 8:55:58??????点击:
一、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怎么做?速戳!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全面引导和规范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实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这是我国首个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系统引导生态保护修复实践、带有通则性质的标志性技术成果。

《指南》概述

《指南》内容

包括八方面正文和三方面附录,对“山水工程”实施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保护修复原则和一般规定,并对“山水工程”实施范围和期限、工程建设内容及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修复、技术流程、监测评估和适应性管理、工程管理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南》明确

“山水工程”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习大大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及其内在规律,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科学、法律、政策、经济和公众参与等手段,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高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指南》提出

实施“山水工程”要遵循五方面保护修复原则,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问题导向、科学修复,经济合理、效益综合,并提出要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等七方面的一般规定。

同时《指南》还明确了自然生态空间及涉及乡村、城镇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

《指南》试点

据悉,2016年~2018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实施了3批25个“山水工程”试点。

《指南》在总结试点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吸取借鉴国内外生态保护修复先进理念与相关标准、案例经验,广纳各方建议,经过多轮编制修改完善。

《指南》适用范围

既适用于中央财政支撑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也适用于地方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旨在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一张图如下:


二、浙江立法保护钱塘江流域生态

《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钱塘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首部基础性法规,该《条例》将为钱塘江的保护与发展定下“规矩”。

钱塘江是浙江的母亲河。《条例》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一般区域,实施不同的规划管理控制措施。根据生态保护需求,提出建立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修复制度、岸线保护制度、岛屿保护制度和物种保护制度等五大机制。

《条例》规定,区、县(市)政府应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山体、河口、湿地、沙洲的生态修复,对废弃矿山、施工遗留场地等区域进行清理、复垦或生态化改造。实施沿河坡耕地、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涵水保土功能,做好天然林保护和抚育,优化森林生态品质。

《条例》明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岸线。禁止破坏钱塘江及两岸区域自然生态岸线。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岛屿划分为限制开发类、严格保护类和优化利用类,并向社会公布。开展钱塘江及两岸区域乡土物种、植物群落调查,对具有重要生态、观赏价值的乡土景观植物群落、乡土物种组成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开发。禁止在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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