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 | 中地研究院工程师宁婷参加2019年土地经济学年会并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研究”专题报告
9月22日, 2019年中国土地经济学年会暨新中国70年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召开。中地研究院工程师宁婷参加了会议,并作题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研究——基于试点地区案例”的专题报告。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经历了“允许依法转让——限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逐步放开地方探索流转——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波折历程。至2019年8月26日,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范围作了修改,也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
报告在新《土地管理法》制度框架下,以集体建设用地深度流转的东部试点地区为研究案例,根据研究试点区域集体建设用地深度流转、现阶段集体土地到期由村集体无偿收回、大部分集体土地低效开发、城乡边界模糊等现状特征,设计了征收与入市范围不同的三条农村土地制度路径,并通过土地增值收益测算对比和综合分析,确定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的农村土地路径选择及政策保障。
三条路径分别是:路径一,“公益性和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纳入征收范围,其他项目用地入市”;路径二,“城市规划区内和公益性项目用地纳入征收范围,其他项目用地入市”;路径三,“新增建设用地和公益性项目用地纳入征收范围,存量整治入市”。
考虑与社会、经济评估判断相结合,报告以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限(2016-2020年)为研究期,从社会、国家、集体三个层面对不同路径的土地增值收益进行测算并对比分析。同时,基于“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始终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的目标,从能否解决产业转型升级的土地需要、推动城市提质发展、确保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相对公平等方面对三条路径进行综合评价:
一是征收弥补了集体土地产权的不完整,征收和整治入市改善了土地效能、实现了土地的连片开发,能够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产业用地需求。
二是划定城市规划区、区内项目用地实行征收,能够保证公益性用地配比,有助于减轻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负担,有利于改变城市土地“国集交错、整治难”的尴尬局面。
三是土地因区位、规划、公共配套等存在价值差异,仅通过土地增值税等税费进行调节存在难度,土地征收有利于平衡土地增值收益的社会共享。
通过测算对比和综合分析,报告认为对于处于提质增效、减量规划阶段的试点区,在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的土地路径为“城市规划区内和公益性项目用地实行征收,区外项目用地整治入市”,并建议做好合理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三区”、建立“公共利益的需要”认定机制、推动留用地货币补偿或物业安置、建立和完善集体土地整治制度、建立集体土地产业引导目录等政策保障措施。
编辑概况
宁婷,福建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硕士,现任中地研究院高级课题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土地制度、留用地、租赁住房等,主导和参与过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等多项相关政策拟定及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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