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11.09-11.15)
11月10日至13日,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副司长李劲松的带领下,由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综合司、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会同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成的调研组,赴丽水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与当地同志进行交流。
期间,调研组赴云和县雾溪畲族乡、松阳县三都乡陈家铺村和上田村、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等地,详细询问丽水基层在绿色金融“两山存”“两山货”等方面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深入了解传统村落保护、现代文创设计和乡村旅游结合,以及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调研组指出,浙江省和丽水市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多项成果,尤其是丽水市在土地出让中引入生态价值理念、实现生态环境增值的探索值得推广。希翼浙江省和丽水市继续开拓创新,进一步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GDP和GEP互相转化、市场主体培育以及绿色金融等各方面提供更多“浙江经验”“丽水经验”。
11月10日,浙江省政府在湖州市南浔区召开全省乡村全域土地综整治与生态修复现场会。会议强调,要整体谋划,强化生态修复,注重农民权益,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副省长彭佳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强化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持系统修复、协同推进,解决生态系统修复碎片化问题,提高生态系统修复效率。不得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占用耕地大规模植树造林建绿化工程,不得挖田造湖建人工湿地,不得大搞人造景观,避免乡村景观城市化。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打造田园生态系统。
会议要求,要注重农民权益,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第一位;要突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零星地块整并和空间置换,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打造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园田化”农田;要统筹产业发展,高水平建设绿色高效的现代化农业,推进产业融合、产村融合,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保障;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探索以未来村庄建设为载体绘制浙江大花园“富春山居图”。
据悉,2018年以来,浙江省有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已批准实施410个工程,整治土地面积1140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32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万亩,废弃矿山整治面积5600亩,开展各类生态系统整治修复14.5万亩。
正文如下:
一、案例背景
南水北调,缘起南阳;千里调水,始于淅川。淅川县地处河南省西南部、豫鄂陕三省结合部,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渠首所在地,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贫困县和河南省四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丹江口水库48%的水域面积在淅川,全县2820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92.8%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建设南水北调工程而搬迁的移民近40万人,特殊的区位和主体功能决定了淅川县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方面的特殊责任。
面对保护水源地水质和脱贫攻坚两大任务,淅川县近年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推进库周生态建设,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围绕最优质的生态资源选项目,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2019年实现了全县脱贫摘帽,让淅川的绿水青山变成了群众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群众脱贫的“多赢”发展之路。
二、具体做法
一是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监控监管,夯实生态产品生产基础。以土地整治夯实自然生态本底。通过移土培肥、梯田建设、土地整治等措施,提升和改造耕地52.94万亩,通过种植金银花等完成生态护坡1.23万亩,生态化治理库区周边土地,保护和维持库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以全域治理维护生态环境。结合石漠化治理、国家储备林建设等,全面推进环丹江口水库生态隔离带建设,2012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4亿元,每年实施造林不低于6万亩,其中完成困难地造林30多万亩;整治环保突出问题,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清洁湖泊建设目标全面实现;累计投入1.5亿元,加强废弃露天矿山等生态修复,擦亮库区绿色基底,涵养一江清水。以监控监管织密生态屏障。以数字化监控平台为载体,组建水上、林间、乡村环保监控体系,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了丹江口水库的水安全运行。
二是积极探索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着力构建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产业体系。立足特殊县情,创新发展生态农业。通过政策奖励扶持、延伸资源产业链、推进绿色农业认定等措施,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农业。推广软籽石榴、樱桃、杏李、油用牡丹、金银花等生态林果及中药材种植,对发展核桃种植产业的免费提供苗木,并每亩一次性补贴300元;对发展油用牡丹、林下套种中药材、软籽石榴等水果产业的,每亩分别补贴400元、200元和300元;开展双黄连、果酒、饮料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5万吨的果蔬保鲜库,基本实现了生态产业集中区域、重点乡镇都有冷链仓库。依托福森集团等本地龙头制药企业,种植金银花、连翘等传统优势中药材5万余亩,实现“种植基地+加工基地+国内外市场”的完整产业链。通过“一减一增”,大力推进绿色工业。实行最严格的水源地产业准入政策,减少并逐步退出网箱养殖、禽畜养殖、矿山开采等可能污染水库及周边环境的产业,全县累计取缔养鱼网箱5万多箱,拆除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520多家,关停丹江口水库第一山脊以内的全部矿山企业;同时增加食品加工、智能制造等环境友好型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全县绿色工业发展。依托绿水青山,全面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会议等产业。将旅游业作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导产业来培育,将陶岔渠首、汤山国家湿地公园、大观苑、八仙洞、香严寺、坐禅谷等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底蕴融为一体,建设丹江湖,打造环丹江口库区5A级生态旅游区;以“渠首”为名片、水生态产品为价值内核,构建“水旅+文旅+农旅+林旅+培训基地”的全区域、全要素、全链条旅游产业。同时,由县财政出资,重点建设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12个,将乡村生态旅游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推动农旅、林旅、文旅深度融合,引导群众依托绿水青山脱贫致富,初步培育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园、示范户,实现了生态与发展的双赢。
三是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构建了以“淅有山川”为代表的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升级农产品溯源体系,制定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办法;培育“淅有山川”公用品牌的第三方生态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实现认证标准多领域和国标化。积极探索“互联网+”销售模式,通过整合构建网商、电商、微商相融合的营销体系和品牌推介平台,培育“淅有山川”产品加盟基地,与县域品牌、企业品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现有品牌相互叠加,共同构筑淅川县生态产品的区域品牌“矩阵”,扩大“淅有山川”生态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做好水文章,彰显优质水生态产品的价值。借助“南水北调渠首水源地”的优质水生态产品和中药材、有机林果等原材料优势,淅川县积极发展矿泉水、食品饮料等水产业,形成了以福森大健康产业有限企业为代表,以生产夏凉茶、功能饮料、果汁饮料、特医食品为主的产业集群,打造了“福森源”牌草本凉茶、金银花植物饮料、“九月故事”山楂汁和劲驾植物功能饮料等一批省内知名饮料品牌。将淅川本地的金银花、水等原材料与其他产地的材料进行分析对比,淅川本地的原材料品质最优,既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又从源头上保障了产品质量,有效保证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淅川生产的饮料产品在省内市场占有率都超过了30%。
三、主要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通过不懈努力,淅川县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100平方公里,治理区植被覆盖率达58%,年减少土壤流失275万吨,森林覆盖率由“十二五”时期的32.8%提高到2019年的45.3%。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也孕育了“一库清水”,丹江口水库水环境质量良好,109项水库水质的监测指标均为正常,库区各水质断面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陶岔出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I类;在丹江口水库还发现了被列为“极度濒危物种”的桃花水母,群聚面积已达1500平方米并且呈持续扩大趋势,“青山抱绿水、绿水映青山”已成为淅川的真实写照。
二是生态产品价值逐渐显化。精品农业、水产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打通了淅川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了县域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互促进。2018年以来,淅川县新建5000亩以上软籽石榴基地2个,3000亩以上杏李、大樱桃示范基地13个,三叶木通、猕猴桃、核桃、元宝枫、梨等产业示范基地8个。2019年,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石榴博览会,“淅川红石榴”已享誉全国,打响了农产品产业的“生态牌”;淅川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里的25家企业和个人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特色农产品,月销售额达165万元。以水为基,形成了年产30万吨的矿泉水、各类饮料和果汁产品的生产能力,2019年水相关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同时带动了植物、果物提取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促进了水生态产品的价值显化和产业发展。以生态旅游为契机,打响“渠首”农产品知名度,生态产品附加值比普通产品增值1倍以上。目前,全县共建成旅游重点村36个,乡村旅游产业园40个,农家乐和特色民宿500多家,辐射带动1600多户贫困户勤劳致富。
三是助力脱贫成效显著。以“绿色发展、生态扶贫”为主线,找准生态产业与脱贫攻坚结合点,通过保底分红、资产收益、农旅结合等模式,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中药材种植带动4个乡镇23个村350多户2000余人长期就近务工;已建成的九重福森金银花基地,共吸取附近1163户村民参与土地流转和金银花种植,产业规模近9000亩,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金银花基地,带动350余户贫困户通过土地租赁、就地务工和种植金银花实现了稳定增收脱贫,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生态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实现渠首软籽石榴亩均收益1.5万元,杏李亩均收益6000余元,油用牡丹产业带动务工群众人均增收7000元以上,乡村旅游从业者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2019年淅川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贫困人口由2015年的10.66%降至2%以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94元,同比增长11%,绿水青山变成群众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让贫困群众真正端上了“金饭碗”。
正文如下:
一、案例背景
邹城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孟子故里、国家级历史学问名城,境内煤炭资源丰富,年产原煤近1883万吨,占山东省年产量的16%以上。煤炭开采等产业在助力邹城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问题:采煤形成大量塌陷地,导致耕地损毁、道路迸裂、房屋垮塌,“天灰、地陷、河流污染”成为了邹城的环境“痛点”和生态“伤疤”。其中,太平镇是邹城最大的采煤塌陷区,33个村庄发生道路迸裂、房屋垮塌,11个村庄沉陷,涉及人口3.6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近年来,邹城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协商区域内采煤龙头企业兖矿集团,按照政府主导与企业实施的“双管齐下”治理模式、政企协作的“双重保障”机制、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价值实现”路径,在太平镇实施以采煤塌陷地治理、地质灾害搬迁、生态产业发展为核心的“绿心”工程,将采煤塌陷区修复为提供生态产品、促进经济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加速黑色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生态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之路。
二、具体做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绘制鲁西南都市区“绿心”蓝图。在全面调查塌陷区现状和现有各类自然资源的基础上,邹城市按照“功能分区、因地制宜、系统治理”的原则,编制了《邹城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和《都市区绿心项目规划》。以太平镇为核心,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开发利用,建设总面积达84平方公里的“绿心”项目;围绕激活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的目标,在区域内合理布局农田林地、建设用地、水面和湿地,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分布,建设“十万亩绿水林田,十万人生态家园”;围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目标,建设由若干个生态产业化特色项目组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促进生态、学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推进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首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合作开发”的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思路,以“谁治理、谁受益”和修复项目建设权、运营权、收益权“打包”确定实施主体等方式,引导兖矿集团等采煤企业、中电建路桥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塌陷地治理,开展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塌陷地地质灾害治理和村庄搬迁工程。其次,依托采煤塌陷区特点,区分浅水塌陷区、深水塌陷区和稳沉塌陷区三类并开展分类治理,有机衔接湖泊、湿地、森林、农田四大生态系统,建立以湿地为核心的自然生态系统;以本地植物,特别是固氮植物为主,采用“夏季-冬季”季相交替、“挺水-浮水-漂浮-沉水”层次错落的立体绿化模式,构建水生植物群落和完整的“草-鱼-鸟”水生生物链,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再次,通过造林绿化奖补、土地流转补贴等政策,鼓励承包荒山、荒沟开展集中连片的植树造林,推行工程造林、专业队造林模式,实现“线上”生态廊道多层添绿,“面上”统筹城乡多元覆绿。
三是坚持“农渔游”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依托塌陷地治理后形成的独特自然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农林渔文旅”生态产业,推动“生态洼地”变身“产业高地”。在塌陷地治理基础上推进“宜农则农”,兖矿集团根据煤矿开采计划和地表塌陷损毁程度,对部分适宜开展土地复垦和农业种植的区域,通过流转获得20年的集体土地经营权,采用预治理模式和采煤沉降预测技术,及时预测区域沉降速度、开展塌陷土地治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入浙江苗夫集团实施“渔樵耕读”项目,利用治理时剥离的优质耕作层发展高端苗木花卉、渔业和农业观光旅游产业,实现塌陷治理区土地集约再利用。太平镇利用原有的食用菌种植优势和塌陷区治理后的土地,聚集多家大型食用菌种植加工企业,形成了一条集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特色产业链。破解塌陷区水体治理的困局,在原有养殖池塘基础上推进“宜渔则渔”,按照“生态化治水、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引入浙江清湖集团发展“靶向珍珠养殖”产业,利用专有技术在塌陷水域中培养藻类和菌类共生体,模仿自然界水生态的自我修复功能,将污染源转换成食物链源头的有机营养,并通过贝类、螺类、鱼类的定期循环捕放,建立稳定的纯生态食物链系统和有机营养物排出系统,最终实现塌陷水域的水质净化和珍珠养殖。大力推动“宜游则游”,依托邹城“孔孟桑梓之邦、学问发祥之地”的历史学问底蕴和太平镇国家湿地公园等独有的自然风光,对“绿心”项目区域进行生态学问旅游综合开发,建设柳澳渔村、观澜书院、汤家花园、古刹禅林、观鸟屋等学问旅游项目,促进学问服务类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三、主要成效
一是生态伤疤变生态景观,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逐步增强。通过坚持不懈的治理,塌陷区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好转,综合治理后形成湿地面积6500亩、恢复耕地3600亩,区域内湿地面积占比达到42.75%;塌陷区水质改善效果显著,水体中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含量等指标大幅下降,水质由劣Ⅴ类变为地表Ⅲ类;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强,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维管植物由原来的不到200种发展到400种,鸟类由原来的75种增加到167种,其中国家Ⅱ级保护珍稀鸟类13种,国际濒危鸟类7种,并在太平湖区域首次发现了全球“近危”物种、被称为“鸟中大熊猫”的震旦鸦雀和世界“极危”物种青头潜鸭。随着受损自然生态系统的逐步恢复,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为邹城及附近地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质量生态产品。
二是生态产品价值逐渐显化,打通了“黑色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的路径。生态治理和生态产业发展的成效,彻底改变了当地村民“靠矿吃矿”的理念,也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从“绿心”项目区域看,“渔樵耕读”项目种植高端苗木花卉3160亩,年销售各类成品苗木花卉90.65万株,年销售收入1.36亿元;“靶向珍珠养殖”项目一期完成28个塌陷区池塘17万米网片和拉绳布置,挂养河蚌150万只,实现年销售收入3368万元,净利润率58.1%。生态旅游、食用菌产业辐射全市,2019年邹城市学问旅游、休闲观光、生态体验等旅游项目年接待游客567万人次,带动旅游消费85.2亿元;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及合作社达50家,年产30万吨,产值30亿元,“邹城蘑菇”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邹城市被评为全国食用菌产业化建设示范市,逐渐改变了邹城市“地下为主、一煤独大”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居民幸福感不断增强,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都市“绿心”项目涵盖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镇村8个,生态旅游的发展为当地村民提供了1200余个就业岗位,每年各类劳务收入5000万元;带动了周边5000户村民发展设施农业、养殖等产业,每年实现直接经济效益6800万元,人均增收2000余元,每亩每年创收近3万元。通过开展以塌陷地治理为核心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有效解决了矿区历史遗留的百姓居住环境恶劣问题,受益群众达5万余人。以太平镇幸福新城社区为代表,在地质灾害搬迁和采煤塌陷地治理基础上,配套建设了服务设施,实现水、电、路、燃气、暖气等“八通”,社区全部进行绿化、亮化、雨污分流、垃圾分类处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正文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助推乡村振兴。2020年,全省实施20个左右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到2025年,推广实施100个左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村庄规划。试点乡镇政府要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整治区域、主要内容、空间布局等,因地制宜做好总体设计,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格局,合理布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制定实施方案。试点乡镇政府要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为依据,结合村庄发展目标,扎实开展现状调查和可行性分析,组织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报县(市)政府审批。属市辖区的乡镇需报市级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要明确整治目标,确定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对整合的农业、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学问和旅游、林业等相关建设项目,县(市)政府在审查时要明确项目安排、资金估算、投资来源、组织管理、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
(三)开展农用地整理。试点乡镇政府要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垦,统筹推进低效林地草地园地整理、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减少耕地碎片化,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质量。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应及时更新上图入库信息资料。在农用地整理中,确需调整零散林地的(属已退耕还林的或连片1亩以上的林地除外),要按照林地面积不减少的要求,在整治区域内做好林地补充。
(四)推进建设用地整理。试点乡镇政府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强化增减挂钩项目管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支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建设用地整理中,要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学问元素,不得违规侵占林地。
(五)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乡镇政府要保留村庄特有民居风貌、自然景观、乡土学问,结合当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治理、污染土壤修复、农村垃圾与水环境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乡村国土绿化,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美丽乡村。
三、相关政策
(六)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调整和规划管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县级政府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经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调整方案应当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质量符合要求。实行“先调后用”,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并将数据汇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后,方可依法使用调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七)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出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业设施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予以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单位或个人使用。探索农村零星分散用地管理新机制,提高乡村产业供地的效率和灵活性。(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八)用好指标流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并通过验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及补充耕地指标,参照《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管理办法》《安徽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按先验收入库后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交易方式,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有偿调剂使用。所得收益用于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九)落实税费优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中,涉及农民建房、安置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减免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引导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评估督导和相关制度建设。试点地区市、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牵头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试点乡镇政府配合做好试点实施有关工作。
(十一)拓宽资金渠道。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试点地区市、县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相关项目和资金,发挥资金聚合效益。鼓励各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以信贷、合资等形式支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二)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承包经营权等权属管理,在村庄规划编制、整治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涉及相关权属具体事务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优先保障搬迁村民的安置。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晰产权归属,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由相关权利人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强化项目监管。试点地区市、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实施方案审查以及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细化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项目设计和预算,按照规定做好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保证项目质量。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学问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林业等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强化对整治区域内财政投入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和纠正。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成效情况的总体评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十四)压实工作责任。要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规范指标流转所得收益用途。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导,对擅自扩大试点区域范围、擅自变更经批准备案实施方案、虚列项目成果、虚报补充耕地或腾退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违背群众意愿搞大拆大建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注重宣传总结示范。广泛宣传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成效,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做法,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基本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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