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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04.06-04.12)

来源:??????2020/4/19 20:21:11??????点击:


学术研讨

一、经济下行压力下的生态修复产业化问题研究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同时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不变、工作力度不减,不光要理解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的战略定力和坚定决心,还应该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推进生态修复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三期叠加”形势下的生态修复产业化方向

在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过程中,必须既要化解资源环境因素对经济的约束作用,又要解决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问题,这是当前面临的实际困境。加快解决历史交汇期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生态化即通过“生态化”实现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产业化即通过“产业化”实现生态资源的价值增值。因此,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推进存量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即实现生态修复产业化,则是突破困境的必然选择。

2、生态修复产业化的要点及存在问题

本文所指生态修复具体包括与自然资源管理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等。产业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一是市场化经济的运作形式,二是达到一定的规模程度,三是与资金有密切关系,四是以效益为目的。虽然在理论上,我国生态修复产业化具有光明的前景,而且在实践中也已经有了很好的探索,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市场化程度来看,我国生态修复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尚未建立完善的引导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从市场规模来看,我国生态修复市场规模巨大,但尚未建立科学统一的统计和评价体系。三是从资金投入来看,投资主体仍然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四是从效益分析来看,过于强调社会效益而忽视了经济效益,这也是资金投入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投入不多的原因。

3、我国生态修复产业化的阶段

根据相关理论分析,我国生态修复产业化目前已由产业导入向产业发展过渡,基本处于小规模发展阶段理由是:在理论层面,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机制等研究还没有完全破题,还存在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实践层面,我国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尚未完全完成,生态产品的标准尚未完全建立,只在一些个别领域实现了商品化,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

4、生态修复产业化的实践探索

学者研究认为生态资产通过人为开发和投资盘活资产转为生态资本,运营形成生态产品,最终通过生态市场实现其价值,通常有直接利用、间接利用、使用权交易、生态服务交易等具体实现路径。我国生态修复产业化进程刚刚起步,但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更多的企业逐步进入。以矿山生态修复为例,社会资本参与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在土地指标上做文章。其实质是生态资产的使用权交易,即通过投资形成土地指标使用权,将资产使用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实现增值目的。(2)在废弃资源上做文章。其实质是生态资产的直接利用,即对生态资产进行深度开发,形成产品,将使用价值转换为交换价值,进入市场获取经济利益。(3)在生态服务上做文章。其实质是生态服务功能的直接利用,即利用恢复后的生态资产,形成直接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产品,通过市场获取经济利益。(4)在综合开发上做文章。其实质是生态资产的间接利用,即通过对生态资产共生功能的开发,在开发中推进生态修复,提升区域价值,以开发收益反哺生态建设。 随着矿山生态修复产业化的崛起,生态修复服务业也逐步得到发展。自然资源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给出了突破性的规划、土地、矿产政策,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将推动该行业的巨大发展。

5、生态修复产业化发展阶段亟待完善产业政策

生态修复的产品在经济结构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和高度的社会公益性质,对市场导向的敏感性最差,亟待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予以扶持。一方面要提供更多的理论、政策、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则要通过干预和介入资源配置的结构及其形成过程,培育新业态的形成与发展。(1)建立自然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提出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其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尤其是对于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前后的价值差更无法评价,使得生态修复的经济效益难以科学计算。(2)明确生态资本的投资收益途径。生态资本通过自然因素和人为投资双重作用来提升自然资本的价值,其投资属于生产型投入,应当获得投资收益。当前,我国生态修复的投资收益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总体来看并未形成相应的制度体系,一些领域还存在政策障碍,阻碍了“生态资源-生态资产-生态资本-生态产品”的转化过程。建立明确的收益途径制度体系,是对生态修复投资行为的最重要激励手段。也需要通过完善自然资源产权、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生态产品认定标准和市场规则等相关制度供给,打通生态修复产业化收益途径。(3)加大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力度。生态修复的对象是自然生态系统,具体体现形式是各类自然资源,其资产产权一般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我国自然资源全民或集体所有的体制,决定了生态修复中的资源配置主要是其使用权,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经营权、探矿权、采矿权、海域使用权等。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价值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分类提出对生态修复投资者的激励政策。在使用权出让形式上:对于禁止、限制性开发区域等不宜出让的,可以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对于应当竞争出让的,可以将生态修复要求及后续产业限制附加在使用权中。在收益分配上:对于经济效益显著小于社会效益的,政府应当给予一定补贴;对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政府应当在生态产品收益分配中让利给投资者;对于经济效益显著的,政府应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防止“国进民退”。 (4)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生态修复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发挥产业导入阶段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应当采用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生态修复项目运行、产品收益的有效机制。可以通过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机制投向生态修复项目,逐步培育市场环境,带动社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形成生态修复基金群,形成完善的投融资市场。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充分发挥多种金融手段综合作用,给予生态修复行业企业投融资便利。

总之,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为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生态修复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投入,而应当发挥积极的产业政策作用,实现生态修复产业化,并使之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双赢局面。


地方实践

一、温州瓯海:“江南村落”“红色圣地”借力土地整治涅槃重生

2018年, 温州市瓯海区委、区政府在渔潭村正式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垦造水田工程,共拆移坟墓500多对,拆除违法建筑600多平方米、平整土地18.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垦造水田400亩。

渔潭村结合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精细化扮靓文章,全域铺植400亩油菜花籽,植入墙绘、风车等摄影元素,打造春季田园花海摄影基地。围绕建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村”的目标,渔潭村充分挖掘红色学问、生态禀赋、江南韵味等资源优势,走上了“田园变花园、乡村变景区”的乡村振兴之路。2019年,仙岩街道斥资400万元对中共浙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此同时,美丽田园、家庭农场、桥下空间、民宿经济、滨河景观、渔潭暮耕风景正在紧张地打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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