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点 | 广东省下达201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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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下达201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东莞深化全流程控规调整审批改革;深圳去年实现土地供应9.3平方公里,已批用地供地率创历年新高;以房养老试点期间市场遇冷,亟需配套政策落地......
广东省下达201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8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201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正式下达各地实行,今年全省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82万亩,同比下降17.9%。
广东今年在用地指标分配方面,坚持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项目用地倾斜。数据显示,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和12类民生设施项目用地指标,占到了今年计划指标总量的42%。
这些新增用地指标将重点用于保障一批重大交通水利基础项目建设以及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大力支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非营利性科、教、文、卫、体及养老等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为助力振兴实体经济和产业强省建设,在用地指标安排中,投资规模20亿元以上的重大外资和重大制造业项目,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据统计,今年安排的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计划指标,约占计划指标总量的10%。
在对沿海经济带各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设施由省统筹保障、安排扶持和奖励指标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安排给位于沿海经济带的各县(市、区)倾斜支撑指标,用于支撑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这类指标约占5%。
省重大平台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专项指标则占到了计划指标总量的9%,将用于充分保障中新常识城等5个重大平台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对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十三五”期间将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本年度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非常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导向性。 今年安排的“三旧”改造等其他5类奖励指标占到了计划指标总量的17%。这些指标将用于激励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奖励要求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增存挂钩”规定,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提高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为促进乡村振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广东将计划指标总量的17%作为扶持计划指标,专门用于保障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交通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等建设用地需求。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统筹合理安排计划指标使用节奏和时序,严禁超计划批准用地,严禁将计划指标用于“两高一资”、产能严重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违反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的项目。
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掌握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切实提高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评价工作,现已形成包括2015年度区域初始评价、2016年度区域更新评价、2017年度区域更新评价在内的3轮评价成果,评价时点为评价年度上一年年底。评价以城市为单元,以各参评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建设用地为评价对象,评价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60余个城市。近期,部对各地上报的评价成果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是评价工作基本情况。根据《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的要求,部决定用5年时间开展全国80%地级以上城市和60%县级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2015、2016、2017年,分别有556个、569个和564个城市参与评价 ,占全国城市总数(653个)的85.2%、87.1%和86.4%,覆盖面符合文件要求。其中,2017年度地级以上参评城市273个,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总数(291个)的93.8%,县级参评城市291个,占全国县级市总数(362个)的80.4% 。
二是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基本情况。评价选取国土开发强度、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建设用地地均GDP(以下简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地均固投”)、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以下简称“单位GDP地耗”)、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以下简称“单位固投地耗”)等6项关键指标进行统计测算,以反映各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水平。同时还根据多项指标综合计算各城市的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值,对各城市情况进行了综合比较。总体来看,2014-2016年度,参评城市国土开发强度从6.85%上升至7.02%,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从4665人/平方公里下降到4613人/平方公里,地均GDP由201.1万元/公顷提高到 222.2万元/公顷,地均固投由125万元/公顷增长至152.3万元/公顷,单位GDP地耗从11.1公顷/亿元下降到9.07公顷/亿元,单位固投地耗由1.2公顷/亿元减少到0.8公顷/亿元,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高。
三是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分析。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增幅保持较低水平,城乡用地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效益持续提升,经济增长的用地消耗不断下降;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初步扭转;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差异显著。
四是下一步工作重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推进 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各地要坚决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1)以评价工作为基础,全面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2)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3)探索建立城市节地评价动态更新长效工作机制。(4)积极探索节地评价成果共享应用和政策转化。
8月28日,东莞市《关于深化全流程控规调整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按照“审批最简、办理最快、服务最优、监管最严”的要求,《方案》聚焦事项、流程、机制、服务、监管和保障6个改革维度,提出了15项改革措施,确保符合技术要求的省市重大项目控规调整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方案》明确,将出台控规调整审批改革全流程图,清晰界定组织编制、意见征求、技术审查、批前公示、规委会审议和审批备案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办理条件、程序和办结时限。将加快修订控规调整管理规定,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清晰界定“负面清单”和调整原则,优化细化重大调整、一般调整和微调的类型划分,支撑公益和产业用地简化审批流程。
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不减少公共设施用地的基础上,工业保护线范围内的工业、仓储用地申请提高容积率不超过3.0的,或者工业保护线范围外的工业、仓储用地申请提高容积率不超过2.5的,纳入微调程序进行审批。工业、仓储用地申请提高容积率不超过3.5的,无需在控规调整阶段提交开发模拟方案。这些举措将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
《方案》明确实施规划业务全流程网上审批,实现“零”跑动。同时,东莞市还将完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制和信用监管制度。包括规划设计单位和电子校核单位的工作质量和信用监管,确保成果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技术审查要求,并公开承诺服务时间,安排专人跟踪负责,探索建立“规划设计单位诚信红黑榜”,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违反承诺失信“零容忍”机制,推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去年深圳市实现土地供应9.3平方公里,已批用地供地率87.3%,历年最高,全省排名第一。
去年土地收入增速高位回落
根据报告,在国家继续严格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环境下,深圳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增速由2015年、2016年的30%左右的高速增长大幅回落,去年我市土地出让收入1410.95亿元,较上年增长30.52亿元,增幅仅2%。
据先容,深圳市去年土地收入增速高位回落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环境、深圳市土地出让决策、土地整备等因素密切相关。分区域看,各区(新区)收入与土地供应、城市更新改造密切相关。比如,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土地出让收入均超过60亿元。而原特区内各区因新增土地供应少、城市更新难等原因,土地收入相对较少。
以去年深圳辖区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4亿元计算,土地收入占比仅为16%左右。与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对土地财政依赖度超过50%相比,长期以来深圳土地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足20%,土地财政依赖度较低。所以,尽管土地收入增速回落对深圳财政收入影响不大。
保障房供应用地完成年度任务两倍
根据报告,去年深圳市实现土地供应9.3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一方面,产业空间保障有力,划定工业区地线,全年出让工业和商服用地126.5公顷,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118万平方米,落实了中国电子、恒大集团等一大批总部和产业项目;另一方面,居住空间供应加速。全年公告、出让商品住宅用地7.4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其中4宗为“只租不售、全年期自持”居住用地;配建人才和保障房3.5万套,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49.4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的两倍,仅用两年时间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供应任务。
深圳市还高效落实公共配套空间,全年供给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484.2公顷,供地率历年最高,有力保障了深中通道、国际会展中心等大批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城市更新土地收入增长超四成
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强区放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城市更新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城市空间由增量开发向二次开发、存量开发转变。2017年,全市城市更新收入完成302.12亿元,较上年增加90.82亿元,增幅43%。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去年城市更新土地收入均为2016年的200%以上。
城市更新工作提质提效,有效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促进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称,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扩大到全国范围。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意在对传统养老方式形成有益补充,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试点期间市场遇冷。据了解,试点4年以来,原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人保寿险等企业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其中,2015年3月,首款“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获批;2016年10月,《人保寿险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过审核。但是,由于参与险企较少,产品设计单一,风险保障不够全面,多数需求方持观望态度。以目前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主要承保企业幸福人寿的业务数据来看,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企业累计签约201单(141户),累计承保139单(99户),遭遇市场“冷待”。
亟需配套政策落地。“以房养老”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不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方式,在国外也不乏成熟经验。国际上,为防止房价下跌造成的损失,保险企业会采用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而在调动保险企业积极性方面,会配套出台税收优惠和激励性政策支撑。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探索业务经营规律,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市场。还将鼓励更多保险企业参与,保险机构也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扩大和优化保险产品供给,强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
?本栏目稿件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观察、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中国经济网
?本栏目稿件整理:刘飘 编辑:张婉铧 审核: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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