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地每日资讯 | 深圳产办类小产权房有望转正,暂不涉及城中村住宅
1、深圳产办类小产权房有望转正,暂不涉及城中村住宅
7月27日,深圳市规土委出台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称《处理办法》)。
《处理办法》提出,对2009年6月2日前产生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全面实施安全纳管,并以此为前提,依法拆除一批、没收一批、处理确认一批,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其中,产业类历史违建既可先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再转为商品性质,也可一步到位确认为商品性质,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仅能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其中,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需补缴50%的市场评估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需补缴全额市场评估地价后方可办理商品性质。
据悉,产业类历史违建,包括生产经营性和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是指厂房、仓库等实际用于工业生产或者货物储藏等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是指实际用于商业批发与零售、商业性办公、服务(含餐饮、娱乐)、旅馆、商业性文教体卫等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部分小产权房有望转正,而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被非法占有的国有土地有望重新流入市场。
2、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开启南海发展新篇章
近日,南海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会上正式发布《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吹响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号角。
《实施意见》全面分析了当前南海农村发展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提出乡村振兴“1+6+X“的系列政策框架体系,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学问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治理有效等六大重点任务入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转变”要求,到2020年,南海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3、广州市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月28日,广州市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温国辉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出席。市委常委、秘书长潘建国传达习大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总理总理批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副市长黎明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三份文件作说明以及对从化区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开创新局面,但也要清醒看到在提高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坚持以习大大总书记“三农”思想为引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广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大湾区建设、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举全市之力把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好、实施好,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
会议要求,全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大大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思想,学习借鉴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抓住工作重点,进一步改革创新,突出因地制宜,突出典型示范带动,突出连线连片打造,突出抓好农村改革,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把各项工作转化为可检验可考核的具体目标任务,确保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两年取得重大进展、三年见到显著成效、五年实现根本改变,成为全省的示范和表率。
4、江门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召开 提出“三区并进”新思路
7月27日召开的江门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三区并进”的新思路,突破行政区划局限,以功能区为引领,推动都市核心区、大广海湾区、生态发展区“三区并进”。据悉,都市核心区包括蓬江、江海全域,新会、鹤山、台山、开平的城区及周边重点园区,要打造成为城市协同发展、产城高度融合、辐射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大广海湾区要探索推进园区共建等新型开发模式,努力打造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生态发展区包括恩平大部分区域及开平北部、鹤山西部,要按绿色发展标准推动产业园区结构调整,深入挖掘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5、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研讨会在京召开
7月27日,由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分会共同组织的“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研讨会”在京召开,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有关同志和相关技术单位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聚焦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空间规划和交通规划协同发展,就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重大问题、关键思路展开研讨,并邀请专家点评、提出建议。
自然资源部响应和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保护与发展的有关要求,启动了长江经济带国土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进展。综合交通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板块,国土空间总体布局的基础框架和重要网络,对生产要素流动,对城镇产业体系和城乡格局都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当前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发展在空间上还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综合交通发展与生态保护、修复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二是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尚不均衡,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过度,缺乏协调与联动等问题;三是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构建尚存在短板,影响了黄金经济带效能的发挥;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建设涉及水、路、港、岸、产、城等多个方面,需要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当前和长远、区内和区外,技术进步与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多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发挥综合效应。
6、融接上海步伐加快 把杭州湾新区打造成为"浙江新浦东"
日前,《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炉,明确指出要规划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沪合作示范区,探索共建共享共赢合作新模式。
作为全省第一个产业集聚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所承载的“四大战略”使命是按照“八八战略”的指引,加大开放,把宁波杭州湾新区打造成为浙江的“新浦东”。
加快建设沪甬合作示范区,与上海进行全方位对接,就是要依托上海这个平台来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主动参与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城市群分工合作,赢得更多更优的国内外先进要素,帮助新区实现转型升级。伴随着大桥的通车,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从上海涌向宁波,作为大桥南岸桥头堡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成为上海各要素集聚的优先平台。
(稿件来源:观点地产网、珠江时报、广州日报、广州参考、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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