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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思考

来源:??????2021/8/20 16:50:41??????点击:

2021年7月2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全面部署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一、工作开展背景及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的保护工作更加重视,2014年2月,原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对耕地保护提出最严格的要求,提出耕地保护红线不能动摇,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随即部署开展了基于国土“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条件下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该成果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随着新一轮国土调查工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较大的变动,2014年开展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已不能满足新的工作要求,很有必要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二、新旧调查评价的差异点

根据“47号文”附件“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与2014年的评价工作有一定的相同点,也有一些不同点。两者的主要差异主要如下表:

从新旧评价指标的变化来看,国家加大了生态保护力度,把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这三类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地类不再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同时,对耕地后备资源的水资源进行更高要求,把水资源作为耕地后备的重要约束指标。此外,对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耕地后备图斑,不再要求进行耕地开发利用。


三、新调查评价的工作要求
      根据“47号文”的工作要求,本次调查评价采用“自上而下”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即由国家统一制作调查评价底图,各地在省级组织安排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内外业调查评价。2022年3月底前相关成果经省级检核后要上报国家审核。根据国家的时间节点要求,结合上一轮的调查评价工作流程时间要求,初步预计2021年12月底之前,各县区应完成相关成果并自检通过后,提交到广东省级技术单位进行检核。


四、新调查评价的工作建议

在上轮调查评价过程中,调查评价主要是“以内业为主,外业调查为辅”的工作模式,对能通过部门资料佐证评价指标是否满足要求的,都是以为内业分析判定为主。对于没有资料佐证的,如土壤污染状况、耕地便利度则通过外业调查辅助确定。

根据国家时间要求,新一轮调查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新的一轮调查评价工作过程中,可参考上一轮 “以内业为主,外业调查为辅” 的工作模式,重点收集当地的土壤图、土壤污染详查、气候监测、水利设施、农村道路规划等方面的资料,通过资料进行内业评判,然后再结合外业调查进行辅助核查,从而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因此,气象、农业农村、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资料完善度是本轮调查评价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点。


编辑概况

李露,w88win优德中文版评估部项目经理。参与并负责多地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等项目、农用地定级估价试点工作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在耕地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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