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 回首土地督察这一年
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按照部党组指示精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掀起学懂弄通做实的高潮,更加坚定了用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工作的信念,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呈现出新时代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
1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和监管专项督察
2017年上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组织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先后派出180个督察组、1154人次,实地督察了全国71%的地级市和39%的县(市、区)。截至6月30日,全国有划定任务的2887个县(市、区)全面完成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工作,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下半年,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按照“划优、划足、划实”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后期监管专项督察。截至12月5日,各督察局通过实地核查和地方举证核查,确认问题图斑4万余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0多万亩,已督促地方积极整改。
2 跟踪督察地方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各督察局根据督察区域实际,将督察重点与“三去一降一补”相结合,深入跟踪督察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土地政策情况,督促整改一批土地审批、供应、抵押融资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对发现的闲置土地,各督察局督促各地本着以用为先、以效益为导向的原则,加大盘活、收回力度,逐步消化和处置利用,促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决督促地方整改以生态建设为名盲目圈水造湖建水城、大手笔造绿违法违规大量侵占耕地问题,遏制“挖田造湖”蔓延势头。
3 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督导和房屋登记资料移交专项督察
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效实施,上半年组织5个督察局对地方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开展敦促督导。截至6月底,河北、内蒙古、河南、湖北、云南、陕西和青海7省(区)97个县(区)解决了因资料移交“反复”产生的“中梗阻”问题,电子和纸质资料移交工作全部到位。在此基础上,下半年开展房屋登记资料移交专项督察。截至11月底,督促18个省份、162个市级、935个县级通过印发文件或会议纪要方式对房屋登记资料移交进行部署,督促465个县级完成电子资料移交和915个县级完成纸质资料移交。
4 督导加快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
为推进《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全面落实和实施,土地督察机构开展了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督察,督导地方贯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引导思想和调控目标,按期完成省级国土规划编制。9月20日,印发《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督察方案》,确定了督察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各督察局分别向31个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督察通知。截至12月5日,福建、山东等7省(市)已完成规划编制报批稿,天津等9个省(市)完成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初稿,其余省(区、市)正有序推进。
5 开展省域研判和驻点督察相结合的例行督察
2017年,土地督察机构首次以省级为单位,以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和土地执法为重点,围绕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通过省域情况“面”上分析研判、重点地区驻点督察、其他地区抽查核查的方式,点面结合,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开展例行督察工作。其中,选取94个重点地区开展驻点督察,累计派出485人次,实地核查9.17万个项目用地。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依法依规、分类分层次提出整改要求,发出33份《例行督察意见书》。联合或督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约谈114个地区,约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负责人员239人。年底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各督察局对37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公开约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形成分省督察情况分析报告,面对面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沟通反馈,引导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合理管地用地。
6 参与督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在部改革办引导下,按照中央和部相关部署要求,土地督察机构督导地方坚守底线、审慎稳妥、积极有序推进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累计向33个改革试点地区派驻挂职干部37人次。挂职干部既做改革试点工作的沉着观察者、思考者,又做积极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确保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发挥了独特而有效的作用。一是按月向部报告试点情况,为部党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引导试点地区编制统筹推进三项试点实施方案。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形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等一批对政策制定具有引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和督导,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促进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7 深入推进土地督察法治建设
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部政策法规司,加快推进《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条例》出台,目前该条例已顺利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审核。同时,积极开展制度规范研究和建设工作,印发《日常督察工作规范》《国家土地督察巡察车管理和使用规范》《关于完善和加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定期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规范,完成《土地督察约谈暂行办法》《土地督察发现问题分类指引(2017年修订)》《土地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引(试行)》起草,启动《例行督察工作规范》修订,促进督察公告公开常态化,探索建立土地督察结果公开机制。统一的土地督察机构制度规范体系初具规模。
8 积极推进土地督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按照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要求,推进土地督察信息化建设,促进土地督察方式转变、业务统筹和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土地督察数据统一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问题台账等系统工具,深化“互联网+”实地举证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加快推进土地督察信息网络体系、系统平台、数据库和保障机制“四统一”。协调部署土地变更调查、审批备案基础数据、全覆盖及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完善数据获取、共享和应用机制。运用地方报部审批备案数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收集有关经济社会数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333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土地利用有关指标分析计算,辅助土地督察机构内部研判形势,提升土地督察话语权。
9 组织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全员集训
姜大明同志出席集训并围绕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7·26”重要话精神,提出要建设“三个机关”,从核心价值观角度系统深刻论述了对督察干部的要求。孙绍骋同志专门对集训作出批示,强调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建强土地督察机构,用“7·26”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引导做好工作。赵凤桐同志主持签订《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仪式,张德霖同志出席有关活动,严之尧同志全程参加并作开班动员和结班总结讲话,就完善土地督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了系统深入阐述。集训班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规划司、部办公厅信访办领导专家作专题报告7场,组织分组讨论2次。
10 扎实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
土地督察机构按照建设“三个机关”要求,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持续推进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敢抓敢管、督办落实工作水平。弘扬“对党和国家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对言行举止严格要求”的核心价值观,加强督察学问建设。创新多渠道培训方式,持续推进能力建设,开展督察业务讲评交流,提升思想政治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 上一篇: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2018/1/15
- 下一篇:动起来,为健康加分!——w88win优德中文版2018迎春趣味运动会盛大开 2018/1/3